百联股份(600827)2月21日晚间回复上交所称,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与阿里战略合作的六个领域均不涉及公司,也不涉及公司资本层面合作,目前也无计划安排。随着双方集团未来合作的深入,部分领域可能会涉及与公司的合作,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公司依据对上述具体合作内容的分析,未来可能会引入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渠道,该支付方式的引入属于公司正常结算范畴,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本次战略合作六个领域不涉及本公司,也不涉及本公司资本层面合作,目前也无计划安排。
未来可能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经营影响目前难以做出判断。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证公函【2017】0185号”《关于对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经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进一步的核实,现就《问询函》的内容进行回复并披露如下:
问题一、根据媒体报道,百联集团将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打造“新零售”商业模式。你公司作为百联集团的核心企业,请结合“新零售”商业模式的发展阶段和特点,说明此次战略合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揭示其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我们理解,新零售是线上线下的融合,是以互联网和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领先技术为驱动的新型零售模式。“新零售”商业模式尚处于提出与探索阶段。根据双方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公司未涉及新零售商业模式。新零售商业模式尚未实际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问题二、根据媒体报道,双方将在全业态融合创新、新零售技术研发、高效供应链整合、会员系统互通、支付金融互联、物流体系协同等六个领域进行合作。请你公司向百联集团核实,上述战略合作是否涉及百联股份;如涉及百联股份,请核实是否已有具体业务安排;如已有具体安排,请说明各项相关安排的主要内容;如尚无具体安排,请予以明确说明,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经向百联集团核实,战略合作协议的合作涉及以下方面:
1、新零售业态: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共同设计、规划、建设具备高效店铺运营效率、全渠道订单处理能力,能实时感知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型零售门店。
2、会员系统:打通双方会员体系,采用室内/外人群定位、消费者画像分析、大数据支持下的营销及会员管理等,提升门店客户服务能力;
3、高效供应链整合:利用线上平台及线下网络收集并感知的消费者需求及行为数据,梳理并整合各自旗下商品资源,促进优质商户资源和新品的引入;
4、新零售技术研发:围绕新零售门店,研究包括人工智能、智能支付、物联网、物流技术、大数据运用等在内的应用型新零售技术,将技术及成功经验向社会进行推广复制;
5、支付金融:百联线下门店支持支付宝,百联旗下安付宝/联华OK卡接入支付宝,成为消费者优选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在数据分享及分析的基础上向消费者及供应商提供快捷、便利及多样的支付及金融服务;
6、物流合作:百联物流作为菜鸟网络的物流服务商与阿里巴巴集团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共同开展物流规划,为消费者和商户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本次战略合作六个领域不涉及本公司,也不涉及本公司资本层面合作,目前也无计划安排。随着双方集团未来合作的深入,部分领域可能会涉及与本公司的合作,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公司依据对上述具体合作内容的分析,未来可能会引入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渠道,该支付方式的引入属于公司正常结算范畴,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未来双方集团合作的推进,就涉及与公司的合作事宜,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上述未来可能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经营影响目前难以做出判断。
此外,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上交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