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用并购来达到让企业业绩迅速增长,这素来是许多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也有一些并购事后被证明,是踩在了“雷区”。
1月26日,宝馨科技发布公告称,修正2016年的经营业绩为亏损,此前的三季报中,公司预测,全年的净利润将有3273.27万元至5611.32万元。
公司称,之所以出现亏损,是因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帕尼)经营亏损,以及因上海阿帕尼未来持续经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因此进行业绩修正。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拖累”宝馨科技的上海阿帕尼,是通过并购成为宝馨科技子公司的,而进入宝馨科技的报表之后,上海阿帕尼非但不能贡献利润,反而长期“扯了业绩的后腿”,并引发了双方互相指责式的争议,时至今日,仍未看到此事项有彻底解决的相关公告发布,“如果有新的进展,公司会进行公告,”《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公司咨询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如是解释,而对于解决的具体时间表,未予详述,只是提及“关注近期的公告”。
商誉受损
宝馨科技和上海阿帕尼的恩怨,始于2014年。2014年11月3日,宝馨科技和袁荣民、上海阿帕尼签订了《关于阿帕尼电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之交易协议》,袁荣民承诺,“上海阿帕尼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上述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上述承诺最低标准之净利润总额的,且非因宝馨科技原因所致,则袁荣民应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的30日内,按协议约定就上海阿帕尼实际利润与协议承诺最低标准之利润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等价现金方式补偿宝馨科技。如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内,上海阿帕尼任何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则袁荣民应于审计机构就阿帕尼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之日起15日内对阿帕尼当年净利润亏损予以补足(补足金额为当年度净资产亏损金额以及补足过程中各方需承担的税费之和)。”
随后,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上海阿帕尼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6704.09元、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17443.31元。
鉴于以上,公司认为已触发袁荣民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但是,在补偿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却扯出了很多“故事”。
例如,袁荣民方面指责宝馨科技干扰了上海阿帕尼的正常工作,而宝馨科技则称,袁荣民在规避责任。
但是,收购上海阿帕尼对宝馨科技还是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去年7月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对因收购上海阿帕尼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641.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