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1月20日晚公告,2016年1月23日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宋常于2016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宋常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公司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立案调查事项,是针对宋常个人的专项调查。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宋常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17年)3号,分别给予公司独立董事宋常行政处罚和证券市场禁入。
《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如下:(1)对宋常两次短线交易“盛运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宋常短线交易“神雾环保”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宋常两次短线交易“京能置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综上,对宋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50万元罚款。(2)对宋常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对宋常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宋常在转来中国证监会的上述文件同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