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百货上市在即 百货板块新增优质标的
本报记者 董文杰
2016年12月28日,证监会网站公开信息显示,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获发审委审核通过,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76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45%,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目前利群百货共有4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门店经营面积合计达116万余平方米,涉及百货、超市、家电零售及品牌代理、批发业务。经过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集百货零售连锁、商业物流配送、品牌代理与运作、电子商务等多业态于一体的发展格局。作为山东半岛零售行业巨头,利群百货的成长发展道路在中国本土商业发展进程中有着典型的代表性。
“代理”+“物流”优势护航业绩
单纯从数据看,公司业务发展进展缓慢,但如果放在中国经济近几年的持续下行的发展形势和商业百货零售市场实体经济整体受到电商冲击的大背景下,维持销售业绩和盈利能力实属不易,保持增长更是困难重重,而利群百货的稳健增长则成为借助先进的经营管理保持业绩稳健的案例。
经过对招股说明书和公开资料进行梳理可以看出,利群百货快速发展主要归功于超前的经营理念和管理体系。依托品牌代理的买手经销,配合旗下品牌批发代理公司运营与依托强大物流批发配送体系的区域深耕细作,将利润增长点延伸至上游企业,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这一创新业务经营模式充分体现了利群百货经营管理的健康和可持续性。
重视股东利益体现社会责任
公司在规范运营和维护股东利益方面,与大股东利群集团一脉相承。
作为利群百货的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向社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994年11月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是青岛权证市场影响较大和知名度较高的权证企业,也是山东权证市场老资格的权证企业,被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在利群百货IPO上市准备进程中,考虑到大股东利群集团的实际状况以及其股权结构,为在上市过程中充分保护利群集团权证股东权益,同时不违反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利群百货提出了对持股达到一定条件的利群集团权证股东进行增发。
因该方案为利群百货提出,与利群集团无关,直接促使了利群集团权证股东间的转让,以达到符合利群百货增发条件的行为。不但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利群集团权证股东的利益,也间接规范了利群权证股权结构,同时为其他权证企业下属公司上市提供了一条可参考借鉴路线典范。
上市后股东回报值得期待
公开资料显示,利群集团积极回报社会和广大股东,其高比例现金分红、送红股等都赢得广大权证市场投资者的赞叹。
根据统计测算,利群集团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40%,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其最初的权证投资者已获得数十倍于原始投资的丰厚回报。
利群集团经营健康稳健,除持有利群百货零售物流板块外,利群集团在酒店连锁、医药批发连锁、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软件开发等诸多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就,旗下医药板块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更是新三板挂牌企业。
利群百货也没有丢掉其大股东的“优良传统”,在面对中小股东的投资利益上,积极维护股东各项权益,在面对商业市场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每年分红,积极回报广大股东。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每年都有较高比例分红的回报举措,充分体现了利群百货强劲的发展动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有理由相信其登陆资本市场后,一贯重视股东回报的传统将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目前,利群百货IPO审核通过,意味着其市场发展地位和经营实力再次获得肯定。凭借独特的经营特色和创新的经营理念,利群百货一旦挂牌上市,将成为传统商业百货零售领域一个新的优质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