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孙放
广西河池市国资委主动爆料河池化工11年前易主时的抽屉协议,将其与央企中国化工集团的利益纠葛公之于众。
昨日,河池化工披露了一则由河池市国资委发来的《关于公开披露河池化工股份争议的函》,披露2005年中国化工集团(简称“中国化工”)通过无偿划转斩获河池化工控股权时,双方曾有过股权转让等方面的特别约定。此外,针对中国化工方面“口头通知”将于2017年1月转让其所持河池化工3749.3589万股的事项,河池市国资委也提出异议。
据该函件所述,2005年5月25日,在河池市政府、中国化工的共同鉴证下,河池市国资委与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简称“中农化”)签订了《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协议》、《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资产重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将河化集团整体划转给中农化,同时约定中农化在重组后四年内在河化集团的投资须不低于5.5亿元。河化集团产权关系划转后,在中国化工内部又先后经历多次划转,于2015年划转至昊华化工总公司。
据记者查询,河池化工于2005年5月31日对该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公告。其后披露的持股变动报告书显示,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农化通过河化集团间接持有河池化工17722.089万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6%。公告称,该次划转是为了优化国有存量资源配置,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做大做强中国化工,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中国化工、河池市政府及河化集团的多赢。
不过,中国化工在掌舵十余年后还是选择了卖壳。2016年7月12日,在昊华化工总公司主导下,河化集团将所持河池化工87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宁波银亿控股,作价8.4亿元。交易完成后,银亿控股以29.59%的持股比例成为控股股东,河化集团则还持有河池化工3749.3589万股。
河池市国资委的异议也因此而起。函件称,按照事先协议,该股权转让所得收入优先于2017年元月12日之前偿还河池市政府1.06亿元本金。但截至目前,所欠河池市政府1.06亿元借款仍未偿还。函件未披露该借款形成的原因。
河池市国资委还称,2016年12月5日,昊华化工总公司口头通知其将于2017年1月转让所持有的河池化工3749.3589万股权。对于此举,河池市国资委表达了不满:“昊华化工总公司如在未与我市沟通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转让河化集团所持有的3749.3589万股河池化工,则违反《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证券资产重组协议》中‘6、保证与承诺……(7)甲方同意不向河池市以外的地区转移河化集团的现有资产,不转移河化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不改变其公司的注册地,立足河池做大做强主业’的约定,将构成实际违约,我方保留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河池市国资委还进一步指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河池化工应及时公开披露该股权转让存在特别约定的信息,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查询河池化工2005年的重组公告,其中并未披露上述约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按照上述特别约定的“不转移河化股份国有股权”等条款,河化集团此前将控股权转让给银亿控股时就应已构成违约。
或是受河池集团拟转让股份的消息刺激,河池化工昨日低开4%之后被迅速拉起,数分钟内便牢牢封于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