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12月19日收到山西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山西证监局在进行2015 年年报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等方面的问题。
警示函称,上海运城盐化物资经营部注册资本10万元,股东为运城盐化局(2013年 2 月更名为山焦盐化),应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南风化工2015 年向上海运城盐化物资经营部销售商品1574.06万元,占2014年末净资产的4.58%,上市公司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此外,南风集团(运城)日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应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风化工北京经销部、天津经销部、南京经销部、太原经销部和运城经营部应为上市公司所属分支机构,上市公司未将上述公司及分支机构纳入合并或汇总报表范围。
第三个方面,南风化工2015 年年报中披露山西焦煤没有发生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实际上,山西焦煤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焦盐化子公司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和昌吉南风日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