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与帅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集团”)以及帅康集团实际控制人邹国营及其他股东签署《股权转让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现金收购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电气”)75%的股权。
被收购方承诺,帅康电气未来三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利润补偿期)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利润承诺所指的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不低于30,940.15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00.04万元2、10,200.05万元、12,240.06万元。
公司表示,帅康电气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抽油烟机、打火灶、热水器等厨卫家电用品,专注厨卫行业多年,具备较丰富的营销、管理和运营经验,其名下的帅康品牌具备较高知名度和辨识度。本次收购将目标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体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长远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