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11月28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7日与王海粟、庄杰、王春雷、孙喜慧(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及深圳市天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达志科技拟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对应55万元的注册资本)。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收购深圳市天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基本方案为公司拟以现金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550万元的注册资本)。交易总价为1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