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002608)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我司是首家同时启动重整+重组的上市公司,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证监会与最高院也是首次进行这样的会商,并无可参考案例,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问: 2016年7月18日,南京中院通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会商材料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与中国证监会的会商程序。问下会商程序算政府行政执行力吗?有工作日的要求去限定吗?到现在没有披露会商程序的进展,对小股东不公?问下会商程序最长持续多少时间?
答: 您好!我司是首家同时启动重整+重组的上市公司,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证监会与最高院也是首次进行这样的会商,并无可参考案例,无法确定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