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对民汇公司无实际控制力
另外,《南京化纤被举报3.7亿土地返还款不翼而飞》的报道中称,南京化纤公司管理层与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汇公司)似乎关系匪浅,而民汇公司的股东分别担任南京化纤及其关联企业的管理层,由管理层控制的南京化纤关联企业南京港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置业),也被该实名举报资料质疑资产腾挪“混淆不清”。
南京化纤在公告中回应,其未持有民汇公司及港联置业股权。自民汇公司设立以来,其未与民汇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也未与港联置业发生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业务。此外公司董事长丁明国先生在民汇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4%;总经理钟书高先生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副总经理钱国平先生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0.4%;监事倪晓英女士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2%;独立董事谢南女士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3%,上述投资均系个人行为。
“上述相关人员均未持有港联置业股权,对民汇公司及港联置业无实际控制力。”南京化纤的澄清公告表示。
不过,举报人却对上述澄清报告中的内容不认同,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南京化纤管理层实际掌握了民汇公司近13.3%的股份,已经存在了关联关系”。
10月10日,针对上述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南京化纤发送了采访函,根据澄清公告中的内容提出疑问,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公司未向记者回复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