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格局生变致连锁反应
截至二季末,北京融昌航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宝光股份5649.0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3.95%。如若失去西藏锋泓竞拍所得的3015万股,北京融昌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将减至2634.04万股,低于西藏锋泓的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宝光股份第二大股东宝光集团也有意退出。6月22日,宝光股份公布的关于国有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显示,宝光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本公司4620万股股份,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 19.59%。
宝光集团拟确定的意向受让方为:北京融昌航、天风睿兴(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盘实投资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意向受让股数分别为1179.29万股、1179.29股和2261.42万股。
“宝光股份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本来持股就相差无几,未来的股东格局中持股比例相差也不太大,股权结构比较分散,相互制衡。”上述并购人士表示,很难说谁有绝对的话语权。
宝光股份股权结构的变化或将导致其正在实施的重组发生变化。面对上交所的问询,宝光股份称,“经向北京融昌航了解并根据其声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融昌航发起并主导的。”
9月1日,宝光股份发布重组进展公告称,“如果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程序如期履行,将很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东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来的各股东方和重组各方是否能达成一致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对于本次拍卖对重组的影响,我们都在公告中披露了,没什么需要更多的解释。”李文青表示。
另外,如果西藏锋泓成为宝光股份第一大股东,可能还会导致宝光集团退出计划生变。目前宝光集团暂未与意向受让方签署完成《股份转让协议》。7月21日,宝光股份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在公司立案调查阶段或中国证监会在调查后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未满六个月的期间内,宝光集团不能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宝光股份公告称,“经向国有股东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将以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因此,宝光股份的股权结构变局将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9月5日,杨天夫对此表示,“已经筹够钱偿还欠款,拍卖涉及的股权最终很可能不执行,自己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也会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