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中,郭敬明承诺:
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其个人原创开发或根据其作品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的版权必须且只能转让给最世文化,上述剧目和郭敬明个人制作、导演、监制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目必须由最世文化负责运营。
最世文化负责制作的由郭敬明个人原创开发、版权改编、个人制作、导演、监制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项目,华策影视方享有对上述剧目的优先投资权。

华策影视2013年11月13日公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日,华策影视与最世文化战略合作新闻发布会——“一个来自未来的爆炸”召开。会上,华策影视宣布,除《小时代》3、4外,在未来的五年内将与郭敬明合作5部电影,并且每五年制定一次新的合作计划。
根据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三部曲”大影视计划,华策影视将与最世文化展开全方位合作,制定“三部曲”的影视发展计划,分别是:最世剧本原创中心、最世文化泛媒体传播计划、以及新导演2+2开发计划。这些计划涵盖剧本创作、影视剧创作和导演开发计画,大有充分挖掘郭敬明和最世文化的商业价值的态势。
之后,华策影视的确有参与投资郭敬明导演的《小时代3、4》。据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上披露,公司投资这两部电影的比例大约为20%。两部电影也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回报,其中,《小时代3》票房超过5亿元,《小时代4》的票房也超过4.5亿元。
不过,双方的合作似乎仅此而已。
根据规划,在投资《小时代3、4》之后,华策影视和最世文化会将郭敬明的代表作品《幻城》打造成青春魔幻电影系列。不过,时至今日,《幻城》电影似乎仍没有着落,反倒是耀客传媒2015年将该部作品拍成了电视剧。
华策影视:还在谈
尽管华策对最世文化的股权投资一直迟迟没有下文,但郭敬明近年来在传媒影视领域的动作频频。包括和力辰光、乐视影业等业内公司都成为了其紧密的合作伙伴。
说到新三板公司和力辰光(836201),可能很多人完全没有印象。但说到《小时代》和郭敬明,则几乎是家喻户晓。
2012年12月12日,和力辰光老板李力与郭敬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力将其持有的和力辰光前身和力有限5%股权转让予郭敬明,转让价格为1元/股,转让时间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小时代》系列电影顺利上映后。2015年7月,《小时代》系列电影最后一部《小时代4:灵魂尽头》顺利上映。
2015年8月,李力依约将通过喀什辰力将其持有的和力辰光55.55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郭敬明。截至目前,郭敬明持有该公司999.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5%。

和力辰光A2轮融资完成后当时的股本结构
根据和力辰光与郭敬明签订的协议,未来5年,双方将优先合作9部影视剧作品。事实上,和力辰光之所以急于绑定郭敬明,在于公司从其身上获得了不菲的收益。作为《小时代》系列的出品方,2013年,《小时代1、2》让和力辰光获得3471.8万元的票房分账收入,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85.49%。2014年,《小时代3》为公司带来1.14亿元票房分账收入。
7月初,和力辰光在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其招股说明书。倘若上市成功,郭敬明与和力辰光无疑实现了共赢。

有意思的是,招股书显示,2015年末,该公司同郭敬明达成的协议约定,最世文化就由郭敬明担任编剧、 导演或最世文化拥有版权的作品与和力辰光进行合作;每一部合作作品应保证和力辰光享有20%或15%份额的投资权利。为了达成此次合作,公司支付给最世文化项目合作预付款2000万元。
从实际情况来看,和力辰光与郭敬明的协议似乎得到了真正的执行。郭敬明今年导演的《是! 尚先生》电视剧便是由和力辰光、最世文化,以及芒果影视联合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