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德乙间接持有的股份正在被辽宁欣泰大规模对外质押,并因诉讼处于冻结状态。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质押期满之后,债务人没有及时支付债权人的款项,其股权会被当作还债的抵押物进行偿还。同时,如若*欣泰退市,其被辽宁欣泰质押的股权价值将可能大大缩水
在被证监会宣布将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后,*欣泰的A股资本路本该将走到尽头。但是,现在事态并没有如大家所预料的发展。
在*欣泰退市倒计时启动之际,其董事长温德乙交出了辞呈。但《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温德乙虽未直接持有*欣泰股份,但其通过大股东辽宁欣泰间接持有*欣泰股份为4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其配偶刘桂文直接持有*欣泰4.43%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欣泰股份比例为32.21%。与此同时,温德乙间接持有的该笔股份正在被辽宁欣泰大规模对外质押,并因诉讼处于冻结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质押期满之后,债务人没有及时支付债权人的款项,其股权会被当作还债的抵押物进行偿还。同时,如若*欣泰退市,其被辽宁欣泰质押的股权价值将可能大大缩水,让债权人面临巨大风险。”与此同时,若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欣泰和相关责任人未来或还将面临一系列诉讼。
惊心动魄六个月
或再面临一系列诉讼
从今年2月至今,欣泰电气经历了坎坷而惊心动魄的6个月,其命运犹如过山车。
2016年2月15日晚,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在被立案调查。4个月后,证监会依法拟对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紧接着7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承销券商兴业证券5.5亿元先行赔付。
不过,这却仅仅是个开始。
一个月后,*欣泰对外宣称将提出复议。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欣泰电气复议应该只是行使其权利,不会对事态发展有实质性影响。目前来看,公司在复议之后继续诉讼是非常有可能的,只有这样才能争取更多时间。一般来说,诉讼不会延长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时间,但为后面公司存在更多变数提供机会,且可能影响现在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律师指出:“证监会对*欣泰欺诈上市等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即便责任人对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也是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的。欣泰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达不到拖延退市的目的。倘若复议或者诉讼的最终结果是行政处罚被撤销,那么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
不过,许峰认为,*欣泰和相关责任人或还将面临诉讼,“虽然公司目前并未做破产安排,但在上市公司主体退市后,公司生产经营仍难以维持、资金紧张,且还将偿还巨额负债,兴业证券目前仅是先行赔付,也将会对其追偿。*欣泰和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一系列麻烦。”
温氏夫妇合计持股三成
大规模质押股权全数冻结
虽然看似温德乙表面与*欣泰没了关系,但从股权结构上看,实际温德乙还是*欣泰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温德乙虽未直接持有*欣泰股份,但其通过大股东辽宁欣泰间接持有*欣泰股份为4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其配偶刘桂文直接持有*欣泰4.43%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欣泰股份比例为32.21%。
虽然曾任*欣泰董事长的温德乙,在辞职后仍间接持有大量*欣泰股份,但从“不排除破产”到“暂不考虑破产”,又从“努力找到合作方”到辞去一切职务,在*欣泰东窗事发后被认定退市的几个月来,温德乙的态度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是什么让温德乙对此事想法的变化如此之大?
“从对该事件处理方式和对外界应对态度的转变来看,几个月来,温德乙在内心遭遇了极大的挣扎,其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而如若不作出努力,其此前经营的一切将毁于一旦,手中股票将持续贬值。但似乎事态发展又显得顺理成章,因为一旦温德乙卸任公司高管职务,如公司退市出现变数,在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没有司法冻结以及质押情况下,未来还有可能进行交易。”业内人士认为。
“现在外界很多人对*欣泰退市事件的理解进入误区,外界普遍认为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欣泰一旦退市则不能恢复上市,且*欣泰在摘牌后也不能进入股转系统的‘三板’市场挂牌转让。”业内知名律师认为,“但依照现有创业板退市规则,公司退市后可能将进入新三板交易。”
臧小丽认为,根据证监会的退市新规(全称《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应当统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目前来看,包括*欣泰在内的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以后的去处是新三板。
实际,根据相关规定,在资本市场中,在创业板退市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进行交易。不过,在新三板市场进行交易的企业也要遵循新三板的交易监管并在交易时有一定限制,否则也将面临退市的风险。不过,*欣泰从暂停上市到终止上市,再到退市整理期,还尚需时日,根据监管相关法规,其退市后可能将进入新三板,但目前监管层仍对此未有定论。
值得注意的是,温德乙及一致行动人对其所间接持有的*欣泰股份也不能立即进行抛售。温德乙及刘桂文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也不由辽宁欣泰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温德乙称,其将持续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直至相关的锁定期限届满,无论是否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欣泰于2014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到明年1月27日,*欣泰就自上市之日满三年,而届时,也快到温德乙离职半年的日子了。
臧小丽认为,根据相关上市规则,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均属于锁定期,不得转让。*欣泰自2014年1月开始上市,控股股东辽宁欣泰所持股份现在依然属于禁售期内,温德乙辞职一事,也不会改变辽宁欣泰所持有的限售股股份性质。
无论如何,温德乙对*欣泰的间接持股市值已大幅缩水。按照*欣泰(当时欣泰电气)5月20日停牌前收盘价14.55元的价格估算,其持股市值近6.9亿元。而8月8日,*欣泰收盘价为2.70元,其持股市值仅为1.28亿元。从停牌前至今,其持股市值大大缩水了约5.62亿元。
不过,温得乙所间接持有的*欣泰股份已被大规模质押并冻结。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辽宁欣泰对其所持有的*欣泰股份进行了多次质押。同时,辽宁欣泰所持有的*欣泰27.78%的股份,因其与曙光实业的诉讼事宜已被法院冻结。
记者粗略统计,从去年至今,*欣泰的股份一共被辽宁欣泰质押了11次,今年被质押了4次,最近一次质押起始日期在2016年5月5日。截止到今年5月6日,辽宁欣泰持有持有*欣泰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42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8.12% ,占其总股本的4.48%。
“股权质押与被质押企业的股价挂钩,目前其股价或已低于评估价,面临巨大风险。辽宁欣泰所持的*欣泰股权被质押表示债务人所持有的股权已受到限制,其不能随意处分和转让。但股权质押存在巨大风险。如果期满之后,债务人没有及时支付债权人的款项,其股权会被当作还债的抵押物进行偿还。同时,股权质押时一般会有专业机构对相关质押股权进行评估,并产生评估价。但对整体债权人而言即便做了股权质押,一旦股价下跌大幅低于评估价,其债务人的质押股权将或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让债权人面临巨大风险”,臧小丽告诉记者,“如若*欣泰退市,其被辽宁欣泰质押的股权价值将可能大大缩水,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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