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601700)7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四川能投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和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阳光”)共同投资设立中巴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其中风范股份出资 8600 万元,持股比例 43%;四川能投出资 8600亿元,持股比例 43%;西部阳光出资2800 万元,持股比例14%。
公告指出,拟设立公司名为中巴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为2亿元。拟定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电力(含水电、火电及新能源等)投资开发、工程承包、施工和受托运营;电站经营管理;与能源有关的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杆塔、金具等电力材料供应;自营和代理商品进出口业务。中巴能源将充分发挥出资人的资金和项目资源、社会资源、技术、运行管理优势,在巴基斯坦开发、运营水电等能源项目,并使出资人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其中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中巴能源 14%)的第二大股东为常熟市博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西部阳光 30.21%),其主要出资人为范建刚(出资比例 70%,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和杨小芬(出资比例 30%,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妻子),是风范股份的关联方,因此该交易属于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风范股份表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 8600 万元共同投资设立中巴能源,并持有其 43%的股份,对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及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以国际化发展战略为指导,未来主要从事对国内外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作为投资平台,实施对巴基斯坦等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核心区域的设点布局计划。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以股权多元化为手段,按照市场化、国际化要求运作,抓住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同时,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发挥公司现有综合实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公司同日公告,风范股份拟与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能源”)、自然人吴莉款、自然人戴美娟和自然人李晔共同出资5000 万元,投资设立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资管”)。
其中风范股份出资3400 万元,持股比例 68%;风华能源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 2%;自然人吴莉款出资500 万元,持股比例 10%;自然人戴美娟出资500 万元,持股比例 10%;自然人李晔出资500 万元,持股比例 10%。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分期到位,首期实缴1000万元。其中风华能源系风范股份的控股公司,持股比例 95%。
风范股份表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风范资管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为 3400 万元,首期投资额为 680 万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通过组建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抢抓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开展相关行业的资产并购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风范资管的成立有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实现战略转型,能够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