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可能的来势汹汹的举牌者,一些上市公司已经开始采取预防措施了。6月7日,中国宝安(000009,SZ)发布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在新的《公司章程》中引入了反收购的“金色降落伞”策略。这则公告一经披露便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问询。6月21日,中国宝安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修改章程为防恶意收购
6月7日,中国宝安发布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在公司原章程中的第十条内容中,加入以下条款:“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每经投资宝(mjtzb2)记者注意到,中国宝安此次修改章程拟加入的内容实际上是公司反收购的策略之一,被称为“金色降落伞”策略。该策略指的是雇用合同中按照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失去工作的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分离规定。一般来说,员工被迫离职时(不是由于自身的工作原因)可得到一大笔离职金。
那么,中国宝安突然修改章程引入上述条款,是否意味着存在潜在的收购方呢?6月8日,记者曾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国宝安询问这一问题,公司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其所知,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修改章程的意图也受到了交易所的关注。6月7日,深交所向中国宝安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条款制定的原因、背景及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等问题。
6月21日,中国宝安对交易所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中国宝安表示,由于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容易成为被举牌目标,公司董事局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防止恶意收购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混乱,特向股东大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增加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