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券商分析师与上市公司合谋对投资者进行误导性陈述,那么也应当披露该券商及该券商分析师,以警示市场。” 吴立骏认为,在《告知书》中对某券商分析师的提法较为隐晦。
过去的一年中,资本市场最受瞩目的“妖股”,非安硕信息(300380.SZ)莫属。
2015年前五个月,业绩平平,基本面无较大变化的安硕信息股价一路扶摇直上升至476元,成为彼时A股第一高价股。
6月14日,这只妖股的“妖法”在长达10个月的调查后得以揭露。在公布调查结果的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董秘曹丰也分别被处以罚款30万元、20万元。
“此前证监会从未因误导性陈述对上市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这是新出现的信号,显示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监管趋于严格。对安硕信息及其高管所处的罚款也是行政处罚内的最高限额,是顶格处罚。”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认为。
6月14日,安硕信息公告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简称《告知书》),在吴立骏看来,该《告知书》的下发意味着不久,投资者就可以以“误导性陈述”为由将安硕信息告上法庭进行索赔。目前,吴立骏所在的律所已经接受了30余名相关中小投资者的委托,尽管这些投资者平均持股在一万股以下,但以安硕信息彼时的高股价计算,涉案金额也能达到数千万。
随着《告知书》的下发,安硕信息股价飞涨的“妖法”也得以详细披露。
据证监会调查发现,2014年4月30日至5月6日间,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接触达成默契,决定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查、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
上海一位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分析师所撰写的研报对于一只股票的市场表现有助推作用。上市公司联手券商行业分析师推票,拉高股价,是业内都知道的潜规则。”
此外,监管层还认为,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间,公司在多次与投资者进行业务交流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存在与公司现实状况不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该涉案信息为公司对前景的描绘和设想,缺乏相应的事实基础,未来可实现性极小,具有较大误导性。
而正是在上述时间段,安硕信息的股价已经涨幅超过10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在此期间,安硕信息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共有25份,调研机构主要为基金、券商,如广发基金、东方证券、南方基金等。其中东方证券分析师计算机行业分析师郑奇威自2014年以来,其个人便参与了9次安硕信息的调研活动,排在首位。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自安硕信息2014年上市以来,券商所撰写的研报至少有20余份,在这些研报中,互联网金融、金融信息化、金融IT等概念频频出现在研报标题中,成为券商推票的“主打概念”。
这二十余份研报分别出自东兴证券、安信证券、申万宏源、民生证券、国联证券等15家券商,发布相关研报数量较多的分别为原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易欢欢、银河证券分析师沈海兵等人。
一时间,易欢欢、沈海兵、郑奇威等人成为了《告知书》中提及的涉案分析师的热门人选,其中最为知名的则数易欢欢。
“易欢欢曾是行业中非常知名的分析师,其也连续多年获得新财富计算机行业的第一名,其在行业中拥有较强的号召力。”一位计算机行业资深研究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公开资料显示,易欢欢曾任前甲骨文公司高级经理,后转战证券行业加入国金证券研究所担任董事总经理、科技行业首席分析师,后任职申万宏源证券董事总经理,研究所执行所长等职务,现任上市公司键桥通讯(002316.SZ)董事 ,易选股互联网证券创始人。
6月15日下午,易欢欢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就有关安硕信息涉案事件辟谣称《告知书》中所提到的某券商分析师并非是其本人:“我在15年年初就已离职申万宏源创业做一家互联网公司,14年到15年期间我都没有去过安硕信息公司,与董事长根本不认识”,其还表示“该分析师另有其人”。
除易欢欢严词申明外,但因为《告知书》中未提及该分析师真实姓名,该涉案分析师到底是谁目前依然尚无定论,记者在截稿前皆未联系到沈海兵、郑奇威等人就有关事件进行表态。
“如果该券商分析师与上市公司合谋对投资者进行误导性陈述,那么也应当披露该券商及该券商分析师,以警示市场。” 吴立骏认为,在《告知书》中对某券商分析师的提法较为隐晦。
目前,安硕信息仍不失“妖股”本色,被下达处罚告知书的次日,也即6月15日,仍以10%的涨停收盘,收报47.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