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翁健
云维股份(600725)4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日前收到上交所《关于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有关11云维债的回售及付息事宜核实后对外披露。对此,云维股份对上交所监管函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表示公司债回售兑付和付息的资金筹集渠道已经确定,能够保证按照云维股份11云维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正常回售兑付和付息。
上述监管函显示,上交所要求云维股份结合公司自身和11云维债担保人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说明是否存在回售无法兑付以及无法付息的风险。如是,需向市场和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如否,需向市场和投资者披露该公司及担保人对11云维债的回售兑付和付息的具体安排。
据悉,云维股份于2011年6月1日公开发行了1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为7年期,附第五年末(2016年6月1日)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距11云维债的回售和付息日不到两个月。
而云维股份去年的业绩并不理想。今年4月19日,云维股份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称,预计2015年净利润为亏损26亿元左右。同时,若年报披露后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1云维债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对于11云维债的相关疑问,云维股份表示,由于公司及担保人生产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资金紧张,为确保按期完成11云维债的回售兑付和付息,公司及担保人于2016年初即开始积极准备。一方面,加强金融机构的沟通,努力改善公司的融资环境,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另一方面及时向云南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公司面临的困难,努力争取云南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和帮助,化解因公司及担保人资金紧张而对公司债回售兑付和付息可能存在的兑付风险。
云维股份表示,截至目前,经过各方努力,公司债回售兑付和付息的资金筹集渠道已经确定,能够保证按照云维股份11云维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正常回售兑付和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