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大股东3.7亿质押借款获准延期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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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20:27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近日陷入股权质押风波的中恒集团(600252)9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恒实业已经接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对于3.7亿元质押借款,同意将回购期限延长至2016年3月26日。公司股票将于9月29日复牌。
2014年9月,中恒实业与中融信托签订了《中恒集团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约定中恒实业将其持有的中恒集团6200万股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中融信托,转让款为3.7亿元。合同约定了中恒实业应在规定期限既2015年9月26日之前按约定的金额回购该股权收益权,逾期则中融信托有权处置该股权并优先受偿。
2015年9月,中恒集团对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1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3.2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每10股转增7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6200万股除权后变更为1.86亿股。
9月26日,中恒集团公告,目前上述借款即将到期,中恒实业对该笔借款无力偿还。依据相关协议,中融信托将有权对前述1.86亿股中恒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行使质押权。9月28日早间,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暂停交易。
根据公告表述,9月28日,中恒实业通知上市公司,其已经接到中融信托书面通知,对于上述3.7亿元,同意将回购期限延长至2016年3月26日。鉴于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基本消除,公司股票将于9月29日起复牌。
中恒集团表示,将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与中融信托等有关各方力争在 10 至 15 个工作日内就延期偿债事项签署正式协议。
国信证券在9月27日发布的策略报告即称,面对相对遥远的不确定性,要重视“股权质押危机”这个短期风险的再次暴露。而中恒集团此次质押到期的1.86亿股,按照市场价算的话,大约10亿元市值。此次质押借款延期半年回购,意味着公司质押平仓风险暂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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