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减持3273万股救市增持仅100万股
嘉应制药实控人“误操作”致短线交易
为达到管理层 “救市”要求,在上半年已累积减持800万股的嘉应制药实际控制人黄小彪近日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20万股。但令市场诧异的是,黄小彪此次增持行为却因短线交易而构成违规。黄小彪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也依法上交公司董事会。
“控股股东黄小彪自去年以来一直在减持,然后此次增持目的是为了达到证监会救市‘5选1’的要求,否则增持的可能性不大,哪知道这样一笔增持竟然还违规了。”一投资者如此评价。
“救市”增持竟违规
黄小彪曾任嘉应制药监事会主席,高中学历,也曾任职于普宁农机厂和普宁市永顺彩印有限公司,并担任普宁永顺监事和梅州嘉应的董事长等职务,2005年至2011年9月曾担任该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9月9日离职。
在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黄小彪持有嘉应制药股份5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是嘉应制药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6月中旬开始,A股遭遇非理性暴跌,嘉应制药同期的下跌幅度也超过了50%。证监会7月9日发通知称,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维护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嘉应制药选择了“大股东增持”这一方案。
7月8日,黄小彪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20万股,成交均价7.65元每股。5月22日,黄小彪刚刚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100万股,成交均价15.17元每股。正是这一个多月前后“高抛低吸”的买卖行为,实际控制人黄小彪因此触碰了违规红线。
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黄小彪先生本次短线所得收益已上交公司董事会。
嘉应制药给出了这样的解释:“黄小彪先生此次增持公司股票,本意是响应证监会51号文件关于积极参与公司股价维稳增持的号召,但由于时间仓促误读了文件内容,未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而是直接通过本人账户进行买入,所以导致其构成短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