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核电十三五规划制定后国防科工局党组成员王承文近日透露,《原子能法》已上报国务院,力争今年内通过审议。
昨日(4月27日),记者获悉,早在去年底,《原子能法》已经上报国务院,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征求多家单位意见,2月末又分别委托中国核学会、中国法学会召开专家委员会。
有业内人士预计,如果下半年能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快可在2016年出台。此外,《核安保条例》、《核安全法》等多部核电领域的法律法规也被提上议事日程。此前,随着核电重启,核电规模建设和核安全运营已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方针。业内人士呼吁核领域立法应全面启动。
去年4月25日,国防科工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座谈会。去年底,《原子能法》正式报送国务院,并于今年初征求了多家单位意见;2月27日,中国核学会在中核集团总部召开《原子能法》草案专家研讨会,紧接着中国法学会也召开了相应的研讨会。
虽然《原子能法》还存在争议,但作为核电领域的另一部大法——《核安全法》已经走在前面,包括安全目标、原则、部门分工、监管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内容。今年4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透露,《核安全法》提请审议时间预计将比原计划提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核安全法》已经计划明年审议。业内预计,《核安全法》年底前将正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2016年上半年修改完善,最快2016年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目前,《核安全法》是技术立法还是价值立法?如果作为一般民事立法,单独对核立法实在没必要,核的特殊就在于如果大家需要享受核带来的特殊利益,就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风险和损失。”上述核电法律人士认为,对于核设施运营单位,若要其独自承担核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既不现实也不公平。
今年以来,核电立法活动就接连不断,除了上述两部基本法律外,《核安保条例》和《核电管理条例》也迎来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