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11月24日晚,*ST东安(600178)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哈尔滨东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欠款11,733,480.57元及利息损失(自2012年10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4年7月8日止)。
*ST东安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微型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去年,交叉型乘用车产销163.68万辆和162.52万辆,同比下降27.76%和27.98%,连续三年下滑。微车销售的下滑,给东安动力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
市场人士指出,由于*ST东安主要客户哈飞汽车、昌河汽车、一汽吉林的销售下滑,导致*ST东安2013年发动机生产和销售同比分别下降40.88%和37.40%。到了今年上半年,情况并没有好转,数据显示,前半年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分别下降15.5%和16.2%,这直接导致*ST东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萎缩。
此前,2014年10月15日,*ST东安与哈飞汽车签署《抵账协议书》,哈飞汽车以房产抵偿对东安动力所欠部分货款,房产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为2,556.66万元。
*ST东安介绍,公司财务部门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大部分货款进行了帐务处理,对本年度利润影响有限。为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将组织律师和专业人员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