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连带赔偿大股东2000万元借款
本报记者 郭力方
中捷股份(002021)9月4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收到法院关于大股东破产清算的裁定,大股东所持公司112,953,99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近日收到另一项法院判决,将承担中捷集团所欠一人2000多万元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告称,法院裁定公司大股东捷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因此宣告中捷集团破产清算。尽管牵涉公司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处置问题,但公司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除此以外因中捷集团破产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而另一项法院判决则显示,同日公司公告称,9月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邮寄来的民事判决书。事因原告张海彬与被告1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借款,中捷控股集团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至今尚拖欠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中捷股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捷股份称,经公司问询,被告蔡开坚表示在《连带责任保证书》所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系其私刻。同时,蔡开坚还表示其私自截留了应寄达公司的与该案相关的法律文件,未曾送达或告知公司。2014年9月3日,公司派员与蔡开坚的授权委托人一同前往玉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说明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对蔡开坚的授权委托人做了问询笔录。鉴于公司尚未取得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已聘请律师收集相关资料,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工作。
有市场分析指出,中捷股份此番处境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大股东破产清算可能给公司今年以来陡转直下的业绩增添不确定性。根据中捷股份2014年中报,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仅增长1.86%,而2013年全年,公司净利润同比还出现翻倍增长,按照公司预计,今年前三季度业绩可能告负,陷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