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7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乙方)与鄂尔多斯市绿能光电有限公司(甲方)就“鄂尔多斯绿能6000MW太阳能电池产业链项目”共签订四份独立采购合同。到目前为止镇江东方尚未收到鄂尔多斯绿能支付的合同项下预付款,上述四份采购合同还未正式生效。
四份合同总金额为20876.94万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5.23%。
东方电热称,此次合同是镇江东方自成立以来签订的单次金额最大的订单,这标志着公司收购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后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镇江东方的整体实力有了较大的提升。此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今后更大规模的项目接洽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合同若能顺利实施,对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