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海泰发展(600082)6月13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PPN301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定向工具的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