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呛声称公司“糊弄人”
公司董秘郑定全称,方案能解决同业竞争,符合所有股东的根本利益,希望广大股东支持
■本报记者 桂小笋
东方宾馆小股东围剿公司大股东未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一事峰回路转。在停牌仅1个交易日之后,东方宾馆在5月6日公布了一则收购公告并宣布复牌。公司称,拟以6400万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100%的股权。
这则公告被普遍认为是公司试图通过这则交易解决久拖未决的同业竞争,以缓解小股东的不满情绪,然而,对于这项收购案,多位接受《证券日报》采访的东方宾馆小股东却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原来的重组方案比,这个就是个‘删节版’的,而且价格这么高,公司就是在糊弄人。”
缩水的收购方案
对于发布这则收购方案的初衷,东方宾馆在公告中有明确的表述:为履行岭南集团在2009年《收购报告书》中的承诺,消除我公司与岭南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告显示,管理公司以酒店管理为主营业务,目前,管理公司共受托管理各类酒店21家。其中,除中国大酒店和鸣泉居已由非关联第三方进行管理、韶关西河流花宾馆和惠福大酒店已停止酒店业务外,岭南集团拥有产权的其他所有酒店共15家均已委托管理公司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或岭南集团不再拥有产权酒店控制权之时,以两者中孰短期限为准)。
经过评估测算,管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038.12万元。而这个价格,和公司拟定的管理公司预估值6400万元有着明显的差距,这引发了小股东的强烈不满:“这个价格定的也太高了。”
除了价格的原因之外,这个被寄托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收购方案本身,也触动了小股东的不满情绪:“这只能算部分解决同业竞争,中国大酒店这么近都没解决,那是糊弄小投资者,和当初的承诺是相违背的。”股东唐先生称。
唐先生提及的中国大酒店,在地理位置上与东方宾馆仅一墙之隔,由于它是东方宾馆大股东旗下公司,也一度被认为是大股东制造同业竞争的典型代表。
公司股民角力同业竞争
2009年,岭南集团成为东方宾馆控股股东。当时,公司曾承诺将在股权划转完成后24个月内,解决同业竞争,逐步整合集团内的酒店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此后也曾筹划定增,以购买大股东岭南集团下属优质酒店资产。
不过,这项定增的方案最终被宣布终止,而由于长期未解决同业竞争,有小股东在今年的股东大会前夕,提出议案要求罢免上市公司全体董事,这项议案最终未获股东大会的支持。
除了对长期未解决的同业竞争心有不满之外,小股东对东方宾馆的事项比较关注的还有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在这个两次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项目去留问题上,小股东认为,这是潜在的同业竞争,而5月6日的公告中可以看出,并未提及此项目的解决方式。鉴于上述种种问题,有小股东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称,“会继续要求罢免上市公司董事,而且对于这个‘删节版’的解决方案,我们很不满意”。
如果这则方案未能获得小股东的支持而被阻击,上市公司是否会有新的方案推出呢?《证券日报》联系东方宾馆董秘郑定全咨询相关事项,但其未正面回应,只是称,“方案能解决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符合所有股东的根本利益,希望广大股东支持,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股东唐先生认为,解决同业竞争这个问题时间拖的太久,对“大家并没有好处,但上市公司承诺问题,证监会到时候会有一个结论吧,不能上市公司说履行了就算是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