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星源(000005,收盘价2.49元)“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福华项目)的开发工作突起波澜。公司今日公告,福华项目的合作方优瑞商贸等于3月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各项损失共计约1.0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仲裁金额很可能已经超过世纪星源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公司早在3月13日便收到了仲裁申请书,却直到今日方对投资者披露。
合作方发难索赔上亿元
世纪星源历史公告显示,2012年2月,公司与中国科技开发院约定,将福华项目未来建成后留存的不超过6万平方米的科技产业用房,投入与中国科技开发院合作设立的“深圳国家863计划产业中心”(以下简称863产业中心).
2012年3月,世纪星源与优瑞商贸签署了合作开发福华项目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双方约定,合作组建新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同世纪星源签订“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旧厂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拆迁补偿的形式取得旧厂区内所有旧厂房产权,由项目公司来实施福华项目。优瑞商贸单独承担项目公司建设开发中全部的投资并享有项目公司在开发期内投资的商业开发利益;世纪星源则获得福华厂区旧厂房拆迁的货币补偿2亿元,在开发期内每年从项目公司收取优先股固定股息8000万元。同时,在开发期完成后享有项目公司留存的高科技产业用房。
然而,双方的合作事项却突然发生了变化。世纪星源今日宣布,优瑞商贸等于3月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申请人认为,根据《合作协议》,优瑞商贸为福华项目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应当与其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世纪星源拒绝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因此,世纪星源已经构成违约。申请人请求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确认《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可继续履行,并裁决世纪星源支付因迟延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等各项费用以及律师费损失共计约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