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间,力生制药(002393)公告,公司在201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因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和中央药业部分产品直接产生同业竞争,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医药集团控股企业津康制药将在力生制药完成收购中央药业后一年内注入力生制药。
津康制药是2003年4月成立的一家大型国际化头孢类药物生产公司,医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1.895亿元,位于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占地13.79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主要从事头孢类抗生素以及降糖类、维生素类药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该公司2011年末总资产44824.88万元,所有者权益13730.18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14878.57万元,利润总额-123.07万元;2012年末总资产48136.72万元,所有者权益12790.81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25542.99万元,利润总额-1454.87万元;2013年末总资产51504.43万元,所有者权益12090.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21462.18万元,利润总额-700.71万元(2013年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目前津康制药的经营状况,2014年度预计亏损600万元。津康制药主要产品都属于抗生素,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弱,在国家限抗令后受冲击很大;GCLE等中间体、原料药国际市场价格一直下滑,多种因素使津康制药历年亏损,累计亏损超过7000万元,另该公司短期借款达到2.8亿元。
力生制药称,鉴于津康制药已连续3年亏损,2014年预计仍将亏损且短期借款达到2.8亿元,如将津康制药注入公司,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损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医药集团拟将原承诺“医药集团控股企业津康制药将在力生制药完成收购中央药业后一年内注入力生制药。”调整为“因津康制药产品结构单一,行业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津康制药连年亏损,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医药集团把津康制药100%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获得力生制药股东大会通过后,医药集团在六个月内完成津康制药所有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