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间,兆驰股份(002429)公告,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收购何明耀持有的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1亿元。
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有限电视数字前端设备、数字机顶盒、网络设备、放大器、电缆、光缆及相关配件、设备的制造、销售,弱电工程施工;软件开发等。该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3830.68万元,净利润-82.56万元;2013年1-8月营业收入3206.36万元,净利润-525.82万元。
公司于2013年4月与浙江飞越合资设立杭州飞越,杭州飞越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公司与浙江飞越各自出资100万元,出资双方各占其实收资本的50%,根据杭州飞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何明耀担任杭州飞越总经理。
转让方何明耀向公司承诺,浙江飞越2014年经审计的电视机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0万元且机顶盒销售收入不低于15000万元;2015年经审计的电视机销售收入不低于40000万元且机顶盒销售收入不低于15000万元;2016年经审计的电视机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0万元且机顶盒销售收入不低于15000万元。
若经审计的业绩承诺期限内浙江飞越未达到本协议该年度的电视机和机顶盒的销售收入,则公司不予支付该期的股权转让价款。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有助于推动公司国内市场业务转型,转变运营模式。公司属于电子及通信设备行业中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家庭视听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ODM的方式进行经营(即为其它品牌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设计和制造产品,并以其品牌销售)。在当前“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国内互联网企业纷纷介入电视、机顶盒等领域,传统电视厂商也在积极寻求转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掌握更多的自主定价权,提高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寻求国内业务转型,拓展运营商和电商渠道,如公司2013年9月与华数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初步的尝试。
本次收购有利于以浙江飞越为基础,缩短销售路径,借助其现有的营销网络,充分执行与运营商合作的事项。另外,有助于公司加速在全国运营商市场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