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强生为“超适应证推广”和“贿赂医生”的两项指控最终付出了22亿美元。
昨日,美国强生在其网站上公布,将正式支付22亿美元和解美国司法部针对其展开的民事和刑事调查。在这份声明中,强生在十年内对药物展开非法的超适应证营销推广,以及向药剂师提供回扣等贿赂行为被最终确认。
此次和解中,被涉及药物包括抗精神障碍药物“维思通”(Risperdal)、精神分裂症药物思维佳(Invega)和心脏治疗药物奈西立肽(Natrecor)等。
值得注意的是,维思通与奈西利肽在中国也有销售,且均为各自领域的畅销用药品种。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指控,至少在1999年到2005年之间,强生曾对维思通展开核准批示外的非法超适应证推广,在政府核准范围外宣称,其可控制老年痴呆症患者的攻击性和治疗儿童行为失调等病症。
美司法部指控还称,这种非法营销活动导致美国政府保险计划向不受保的索赔请求支付了数亿美元。
超适应证推广即在商业目的下,制药公司有意诱导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证范围的用药行为,由于超出的治疗适应证没有经过大范围临床试验验证,存在高度用药风险而被世界各国明文禁止。
仅以维思通为例,据此前美联社报道,强生“向全美超过70万名医生发送信件赞扬维思通,并用于未获美国FDA(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批准的双向情感障碍适应证,与此同时将其可能出现的糖尿病致死率予以最小化宣传”。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3年12月,就有美国强生前销售人员举报,称强生通过临床推销向医生施压,让他们给患有双向情感障碍或者抑郁症的病人开具此药品,而此药的适应证仅为精神分裂症。
2010年2月,美国司法部和宾夕法尼亚州政府确认维思通存在“标签外销售”(超适应证推广)问题。此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弗吉尼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等陆续都以强生欺骗性营销为由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强生支付巨额罚金。
今年3月14日,强生曾与费城联邦检察官达成和解协议,但随后遭到美国司法部华盛顿检察官否决。
美国强生在华制药子公司西安杨森方面此前就此事曾回应,维思通在国内已经获批了双向情感障碍适应证,并不存在超适应推广问题,但对在国内是否也存在美国本土市场上贿赂医生等违规行为,对方未做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