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一则看似普通的采矿权转让公示,那参与大有能源定向增发的机构投资者如临深渊。2012年11月,刚刚完成增发的大有能源,为购买天峻义海当时“借来”的采矿权,向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支付了23.80亿元。然而,时隔3个月后,这个天价采矿权却又被0元转让给了与上市公司无关的木里煤业集团。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义马煤业集团在明知按照青海省整合要求,上述标的采矿权将统一划归木里煤业集团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借用采矿权、高价评估、融资后归还”的方式侵吞上市公司巨额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而作为上市公司,大有能源不仅隐瞒了收购对象并不实际拥有采矿权的事实,并且违反出售资产交易规定,将无形资产价值23.80亿元的采矿权无偿转让,侵害了上市公司投资者权益。
隐瞒天价采矿权无偿转让
2013年2月1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一则转让公示,天峻义海拟将聚乎更一露天采矿首采区采矿权转让给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价格为0元。而在3个月之前,大有能源刚刚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收购了天峻义海,其中“聚乎更一露天采矿首采区采矿权”评估价值高达23.80亿元。
资料显示,木里煤业集团是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大有能源,将价值数十亿的采矿权无偿转给一家与之毫无关联的国资公司,竟然长达数月秘而不宣。
回顾2012年的定向增发,天峻义海曾是大有能源资产收购的重头戏,采矿权增值率更是高达16倍。
大有能源前身是欣网视讯,2011年9月,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实现了借壳上市,成为其控股股东。在借壳上市过程中,义煤集团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为此,2012年2月,大有能源再次启动资产重组,并于当年11月成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75.39亿元,用于向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四项股权资产。其中,以57.27亿元的价格购买义海能源所持有的“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内容,天峻义海六证齐全,其中青海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证号为C6300002009101120044187的《采矿许可证》记载,聚乎更一露天采矿首采区矿区面积为1.6745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11年12月27日至2014年10月27日。
天峻义海拥有的采矿权,《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账面价值为1.40亿元,而评估价值为23.80亿元,增值率高达1594.91%。《非公开发行预案》表明:“天峻义海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无形资产中采矿权的增值。”
可见,天峻义海100%股权是大有能源非公开发行和重组的主要标的资产,占总交易额的77.61%;而天峻义海所拥有的采矿权,又是其价值的核心所在。然而,短短3个月之后,大有能源却将重金购入的采矿权无偿送予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