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25日推出的《*ST成霖大股东欲借重组金蝉脱壳》报道,受到资本市场普遍关注和广大投资者热议。
为求成功抽身,*ST成霖大股东成霖企业拉来冲击IPO未果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但中国证券报记者仔细梳理*ST成霖重组草案发现,当时狙击宝鹰股份IPO的重大股权纠纷问题现在仍未解决,宝鹰股份实际控制人古少明涉嫌侵占集体资产,至今诉讼缠身。业内人士指出,宝鹰股份“带病”借壳*ST成霖,大有挑战监管底线的嫌疑。
中国证券报记者多次致电并发函给*ST成霖证券事务负责人,希望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经营大幅亏损、股东减持以及此次重组所涉焦点问题给出说明。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ST成霖的任何回应。
涉嫌侵占 股权纠纷谜团
宝鹰股份是一家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自然人古少明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宝鹰股份83.09%股权,为宝鹰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宝鹰股份前身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11日,系经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文化局及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全民性质企业,由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投入全部资金设立;其后经批准,变更为集体性质。1994年6月27日,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决定将欧凯装饰注册资金增加至500万元,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1996年8月29日,古少明、罗娘检两位自然人以58万元的价格获得宝鹰工程100%股权。正是这次股权转让,为后来一系列的股权纠纷埋下了伏笔。
按照宝鹰股份的说法,1996年8月29日,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与古少明、罗娘检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东方艺术研究会将其拥有的宝鹰工程50%的股权以人民币29万元转让给古少明,另外50%的股权以人民币29万元转让给罗娘检。1996年9月1日,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向深圳市产权交易所出具了《转让决定》,声明:东方艺术研究会有权直接处置宝鹰工程100%股权,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向古少明、罗娘检各转让宝鹰工程50%股权。1996年9月6日,古少明、罗娘检支付58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然而,这个看似简单的股权转让,在东方艺术研究会会长罗虹及其代表律师甘清洪的表述中,完全是另一个版本。罗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东方艺术研究会确实在1996年做出过转让宝鹰股权的决定,而且也的确同古少明和罗娘检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但他强调,自己当时是在“被逼迫无奈”下做出的妥协。在他看来,宝鹰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1991年国务院88号令的规定,集体经济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审批部门建设局是肯定不会同意转让的,所以(我)才签了字”。事实上,直到今天,古少明都未拿到深圳建设局关于同意宝鹰股权转让的批复。罗虹还介绍,由于古少明和宝鹰工程时任总经理孔鹏达成了协议,所以直接掌控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
按照甘清洪的公开表述,1996年9月,古少明在未取得建设局审批的情况下,向工商局做出虚假承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将股东变更为古少明、罗娘检,公司性质由集体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而且,由于建设局不予批准,1997年古少明又采取了与东方艺术研究会合股经营宝鹰公司的办法,介入宝鹰公司。该行为获得了深圳建设局的批准,并出具深建字[1997]608号批文。但古少明却拒不执行,蒙蔽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直至2011年,宝鹰股份准备上市,才被上市办发现其历史股权及经济性质不明,从而引发了一连串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