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ST冠福)绝对不算是资本市场上的“好孩子”,不仅因为连续两年亏损而被披星戴帽、濒临退市边缘,而且财务内控质量极差,早于2008年就曾因业绩快报与最终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而被深交所通报披露。更何况,经本报分析后发现,哪怕是经审计的该公司年报数据,同样是漏洞百出,直指存在虚假披露甚至财务舞弊行为,这对于正在“努力”摘掉ST帽子的ST冠福及其股东来说,实在难称幸事。
根据ST冠福2011年报第146页披露的合并口径下应收账款年末前五名单位情况来看,从第二名到第五名均为非关联方,涉及金额在数百万元不等,但账龄则均为“一年以内”(见下表).
合并口径下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明细(元) |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年末金额 | 账龄 | 占比 |
上海海客瑞斯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39,991,542.51 | 一年以内 | 20.67% |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907,245.89 | 一年以内 | 3.05% |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268,545.94 | 一年以内 | 2.21% |
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107,632.04 | 一年以内 | 1.61% |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952,419.20 | 一年以内 | 1.53% |
合计 | 56,227,385.58 | 29.07% |
我们知道,应收账款的核算范围是公司主营销售业务所产生的往来欠款,直接对应着特定客户的销售金额和增值税金;同时账龄则反应了对应应收账款生成时间,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便对应着目标客户当年度采购金额再加上增值税金。因此,单一客户年末“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不应当大于该客户当年的采购总额再加上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财务原理,而ST冠福却显然违背了这一正常逻辑,在这背后势必隐藏着财务信息虚假披露甚至是财务舞弊。因为根据该公司年报第166页披露的合并口径下2011年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很难与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信息相对应(见下表).
合并口径下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元) | ||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占比 |
家乐福 | 21,864,755.93 | 3.34%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3,791,327.62 | 2.11% |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65,102.30 | 0.61% |
华润万家(万佳)有限公司 | 3,475,258.62 | 0.53% |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 3,370,740.82 | 0.51% |
合计 | 46,467,185.29 | 7.10% |
将两部分信息进行对比后可发现,名称为“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的客户在201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90.72万元,且均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即便ST冠福向该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在年末时没能收回来一分钱、全部形成了应收账款,考虑到17%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后,2011年中ST冠福向该客户销售金额也不应当低于504.89万元(590.72万元/117%),而这一金额显然已经超过了合并口径下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中披露的第三大客户“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396.51万元销售金额,但事实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却未能进入当年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名单当中,那么针对其金额多达590.72万元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又是从何而来?
再例如应收账款第三大客户“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末ST冠福对其“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也高达426.85万元,则理论上2011年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不可能少于364.83万元(426.85万元/117%),也已经超过了当年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中第四名“华润万家(万佳)有限公司”对应的347.53万元采购金额。当然,“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的命运与前文所述的“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一样,都没能挤进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名单,则这家客户截至年末金额高达426.85万元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岂不冤枉?
值得注意的是,理论上讲如果ST冠福在2011年中曾有过对外收购、并将收购对象纳入期末合并范围的话,有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合并期限不是一整年,进而导致前述数据差异。但事实上这并不适用于ST冠福,因为在其2011年报财务报告附注“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部分披露到“2011年度出资设立14家法人独资,公司拥有对其实际控制权,故自上述公司成立之日起,将上述14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从中我们得知ST冠福合并范围新增部分全部都是新设子公司,也即在被纳入合并范围之前都不会有营业数据,也就自然不会影响到营业收入与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财务逻辑关系。
那么又怎样解释ST冠福财务数据中存在的数百万元差异呢?
对此本报认为有两种可能:一个是ST冠福在年报中虚增应收账款余额,进而导致虚增资产、虚增净资产;另一个是谎报了应收账款账龄,也即针对“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的590.72万元应收账款,以及针对“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的426.85万元应收账款,不全是“一年以内”账龄,这进而导致ST冠福少计坏账准备、虚增2011年利润。不论是前述那一项原因,都对应着该公司年报财务数据存在严重的虚假披露和财务舞弊行为。
此外该公司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债权债务数据的披露也是疑点重重,非常值得继续关注,本报将在下期给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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