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潍坊分公司业务员刘某,为牟取暴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转手卖给他人。潍城警方经过调查,将刘某抓获。据悉,自2010年至2012年2月期间,刘某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亿余元。目前,警方已查实其中的近6000万元,刘某从中获利至少60余万元。刘某已于6月底被移送至潍城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刘某正在接受民警讯问
民警调查发现案中案
2011年10月份,潍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调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中,发现有10多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从中石油潍坊分公司开出的。
办案民警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开票记录。虽未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线索,但却有意外收获。
民警发现,安丘几家公司自2010年开始,每月都会在中石油潍坊分公司开很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巨大。警方立即对这几家公司进行了暗中调查,通过3个多月的侦查,民警发现近4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是以安丘的潍坊坤宝经贸有限公司和安丘源丰煤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名义开的。
两家公司均经营煤炭生意,近两年,两家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明显比前几年多了不少。
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两家公司的发票均由中石油潍坊分公司一名刘姓业务员开出。除此之外,刘某在两年内还曾向多人开出共计20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警方通过排查,断定刘某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暴利。
联系客户合伙作案
为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今年2月底,民警依法传唤了刘某。“知道公安机关为什么传唤你吗?”在审讯室内,民警对刘某展开了讯问。“知道,因为我给几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事。”在刘某的交代下,案情得以真相大白。
刘某今年38岁,是安丘人。他曾是中石油潍坊分公司在安丘一家加油站的站长。因为业务成绩突出,被中石油潍坊分公司提拔,成为该公司业务部的一名业务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刘某发现,购买柴油的客户,无论是否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规定的柴油价格是一定的,并不会因为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优惠。“你们公司是个人开的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留着也没用。不如将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我按比例给你一些钱,保证不让你吃亏。但必须以潍坊坤宝经贸有限公司或者安丘源丰煤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名义开出。”刘某告诉客户。
此时的刘某意识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条“财路”,他对所有不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都以此方式处理。刘某还联系了他以前当加油站站长时积累的很多客户,将这些不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散户”购买柴油的业务记到自己名下,刘某不但增加了业务量,而且给这些“散户”一些好处。刘某让这些“散户”买油时将购油款通过潍坊坤宝经贸有限公司或者安丘源丰煤炭有限公司打到中石油潍坊分公司的账上,表面上看起来是这两家公司买的油,刘某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这两家公司。另外,这两家公司也找了一些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通过刘某,以这两家公司的名义从中石油潍坊分公司购买柴油,刘某再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给这两家公司。
每吨油得40元好处费
刘某交代,2010年8月至当年年底时,潍坊坤宝经贸有限公司和安丘源丰煤炭有限公司是按120元/吨给他的好处费。而2011年1月一直到被警方传唤,两家公司是按220元/吨给他的好处费。刘某说,他收到每吨120元的好处费时,一般给客户每吨80元。而两家公司每吨给他220元时,刘某一般会给客户180元/吨。刘某一般从中能得到40元/吨的好处费。
潍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二中队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刘某交代,他共虚开了1.2亿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警方目前已查实了近6000万元,其中,刘某给潍坊坤宝经贸有限公司和安丘源丰煤炭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600余万元。通过刘某的“散户”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0余万元。通过两家公司自己的客户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有1000余万元。刘某从中非法获利至少60余万元。
刘某已于6月底被移送至潍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