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最大化”阶段下的好企业标准
企业的“价值最大化阶段”已经来临,在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一个共识是:“好企业”应该是充满责任感并不断创新的企业。基于这个标准,在中国众多的“好企业”之中,致力于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的新奥集团,无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范本。
要讨论企业社会责任,先要讨论企业的目的是什么。麦肯锡的前任全球董事长兼总裁戴颐安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在于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并不完全在于捐了多少钱,而在于它在创造了多少客户价值的同时,对企业的其它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多大价值。
反观新奥集团,其高速的扩张步伐已使集团总资产超过400亿元人民币,100多家全资、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布在国内100多座城市及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新奥集团旗下港股上市公司新奥能源自2001年上市以来,营业收入从2001年的2.4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0年的1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在53%以上,以优异的业绩回报了投资者。
新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清洁能源的服务和产品,减少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与损害。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新奥仅通过提供天然气替代传统能源一项,就实现减排二氧化硫5.8万吨,以及氮氧化物5.5万吨,其中硫化物的减排占到全国减排指标的14%。创新清洁能源的使命决定了新奥的经济责任与环境责任必须高度一致,“能源与环境和谐共生”的企业理念毫无疑问地成为新奥的“战略型社会责任”。
回顾新奥的转型升级,这家企业身上所具备的“创新基因”令人尤为深刻。新奥在以甘中学博士为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带领下,以系统能效理论为支撑,构建了泛能网和煤基低碳能源转化两大技术体系,已承担国家级各类项目16项,申请核心专利300余项,并获批成立煤基低碳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奥依靠前瞻性的视野,成功从一个先天资源依赖型企业,转变为一个以技术为导向的清洁能源企业。在企业步入成熟时期,进入追求“价值最大化阶段”,做有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正日益成为有抱负的企业所追求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