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财务造假 *ST圣莱内忧外患不断
证监会网站日前公布了对*ST圣莱(维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时任*ST圣莱董事长胡宜东、实控人覃辉及时任财务总监康璐分别被采取10年、5年、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一幕通过虚增收入和利润“扭亏为盈”,以期避免被“*ST”的相关操作路数被揭露出来。左口袋进右口袋的“戏码”,在精巧的设计下,成为公司主业颓势的一块“遮羞布”。业绩滑坡、年报存疑、转型受挫、股东高质押的*ST圣莱隐忧重重。
来回倒手“做业绩”
财务造假虽非稀奇事儿,但如*ST圣莱这般“别出心裁”的却实属罕见。证监会出具的处罚书,披露了这段隐秘造假事实的诸多细节。
2014年,公司净利转亏,时任董事长胡宜东预计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亦将为负值,为防止公司股票被“*ST”,胡宜东开始积极谋求增加营业外收入。
2015年11月,*ST圣莱与华视友邦签订影片版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后者将某影片作价3000万元转让给公司,同时华视友邦应于当年12月10日前取得该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否则须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后因华视友邦违约,*ST圣莱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华视友邦向*ST圣莱支付4000万元,包含1000万的违约金。次年,*ST圣莱收到上述款项,并将其中1000 万元的违约金确认为2015年营业外收入。
事实上,这笔影视版权的转让费及违约后退回的本金、违约金,均系通过“星美系”关联公司循环支付完成。而这仅仅只是公司2015年虚增“大戏”的前半场。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获得项目财政综合补助1000万元,并确认为2015年度本期收入。经查证,所谓的“政府补助”亦不过是胡宜东的“套路”——先由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以税收保证金的名义向慈城镇政府转账1000万元,再由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名义将钱打回公司。
上述两项违法操作为公司2015年的报表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由此公司当年的归母净利润达431.43 万元,成功扭亏为盈。然而除去“粉饰”后,公司净利润实际亏损1068.57 万元。
这意味着,若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ST圣莱或将因业绩连年亏损而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