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办公厅发布“2018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小组认真评审,并经文化部审核通过,共有23个项目被列为2018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入选项目分别为:中国美术馆的饶宗颐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欧豪年作品捐赠收藏项目、张安治作品捐赠收藏项目、石少华作品捐赠收藏项目、于右任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武德祖作品捐赠收藏项目;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李桦作品捐赠收藏项目;中国国家画院的胡公石作品捐赠收藏项目、傅维安作品捐赠收藏项目;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的萧勤作品捐赠收藏项目,邱瑞敏、吴慧明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江苏省美术馆的吴昊作品捐赠收藏项目;广东美术馆的郝鹤君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湖北美术馆的刘政德作品捐赠收藏项目;北京画院美术馆的吴镜汀作品捐赠收藏项目;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李斛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李瑞年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戴泽作品捐赠收藏项目、宋源文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浙江美术馆的陆抑非作品及收藏捐赠项目;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的刘济荣作品捐赠收藏项目;武汉美术馆的张振铎作品捐赠收藏项目;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的刘江作品捐赠收藏项目。各单位将围绕捐赠作品举办系列艺术活动。
据了解,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自2004年实施以来,国家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2.7亿元,收藏了上万件优秀美术作品。2015年,文化部印发《国家美术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出调整和完善,2015年至2017年共有15家单位的58个项目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