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康盛股份(002418)8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违反会计准则要求提前确认收入、内控存在缺陷,违反信披规定,浙江证监局责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2017年报业绩。公司董事长陈汉康、总经理周景春、财务总监高翔、董秘毛泽璋等人也遭浙江证监局警示。
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前确认营业收入5918.8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8.12万元,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不准确。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成都联腾未按公司内部控制规定与客户进行定期对账,未取得与多家客户如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对账回函,且与部分客户仅进行口头核对。
浙江证监局责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业绩,并督促大股东及时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展开自查,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整改情况报告和自查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
公司于2015年度完成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及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并与三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公司原股东浙江润成控股集团及陈汉康签订《业绩承诺函》,约定三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500万元、8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