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提示风险 客观看待石墨烯基锂电池
中证网讯 (记者王荣)东旭光电(000413)7月26日公告提示风险称,由于泰州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还需要经过一两年的建设周期,产品尚需必要的认证,产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将取决于市场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以及公司对市场的开拓程度,且本年度石墨烯基锂电池业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客观看待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期间连续上涨,涨幅达40.16%,东旭B涨幅达14.65%,同时,成交量明显放大。
而大涨的主要理由是,有媒体报道,近日,东旭光电推出世界首款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烯王”,与普通电池相比,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可在满足5C(C表示电池充放电时电流大小的比率)条件下,实现15分钟快速充放电,而且,该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可在-30~80℃环境下工作,循环寿命高达3500次左右,而传统锂电池只能达到500次左右。
由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 年7 月25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自查的公告》。期间,公司同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停牌期间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查,公司董事牛建林、高管刘文泰及其妻子赵丽萍于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在二级市场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但是公司称,上述人员的减持日期不属于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的窗口敏感期,且其减持前已经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报备,未发现其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
另根据深交所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石墨烯基锂电池产品快速充放电、循环性能、高低温性能的依据,公司拥有的石墨烯基锂电池生产所涉及的主要技术、专利,石墨烯基锂电池项目一期生产线的筹建情况,投产后产品所需进行的必要认证,以及石墨烯基锂电池业务对公司本年及后续年度业绩存在的影响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称,公司近期未接待过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现场调研。个人投资者的咨询电话,大多关于公司近期披露的石墨烯产业投资及相关产品生产的情况,公司及时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