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流动资金不足 控股股东无力履行增持承诺
本报记者 任明杰
抚顺特钢(600399)7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通知:东北特钢集团因流动资金不足已经导致债务违约,无资金能力履行于2015年7月8日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据了解,2015年7月8日,东北特钢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承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公司股票。
不过,东北特钢集团自发出承诺以来一直处于资金紧张状态,并导致多起债券到期后未能偿付本金和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目前,东北特钢集团无资金能力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同时,因债务违约也限制了东北特钢集团通过融资履行增持承诺。
据了解,5月30日,中国货币网公布了东北特钢集团发行的两期中期票据"13东特钢MTN1"和"13东特钢MTN2"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公告。会议决定,东北特钢集团同意承诺债券不会进行债转股。此前“13东特钢MTN1”和“13东特钢MTN2”的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显示,两期债券的持有人均要求,“发行人书面承诺本债券不会债转股、不会恶意逃废债、尽一切手段保证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公司表示,虽然资金紧张的情况影响了东北特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但东北特钢集团仍将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尽自身的能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东北特钢集团正在采取措施解决资金紧张问题,未来东北特钢集团资金状况改善和债务违约解除后将制定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优先安排资金保证增持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