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调整重组方案 浙商资产被剔除
中证网讯 浙江东方(600120)6月13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曾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拟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6%股份、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87%股权及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向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地期货13%股权;同时,公司拟以锁价发行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622,452.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公告表示,上述方案公告后,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努力推进重组相关工作。现由于监管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于6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再将浙商资产作为标的资产之一,并涉及重新确定标的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重大事项。本次方案调整预计将构成方案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浙江省国资委的前置审批程序,公司预计将于2016年6月底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调整后的重组预案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国信证券前期研报表示,浙江东方传统主业为商贸流通和房地产。而商贸流通面临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出口竞争力下滑等压力,收入开始负增长;房地产开发面临较大的去库存压力。在传统主业遭遇增长瓶颈的背景下,该公司积极谋划转型发展,从2011年开始搭建金融板块。2016年3月披露方案拟定增收购浙商资产、浙商金汇信托、大地期货、中韩人寿,其中浙商资产是浙江省的地方AMC(资产管理公司),为此次收购的核心资产,该公司以此进军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该研报分析,围绕浙商资产AMC,融资租赁、信托、基金、寿险、银行、证券等多元牌照资源强强整合,形成以AMC为核心的金融生态圈,构建区域性的金控平台,为公司金融板块注入核心竞争力。
业内人士分析,浙江东方此次拟对原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不再将浙商资产作为标的资产之一,意味着公司进军资产管理业务受挫。主要原因是目前监管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预计短期内可能无望进入这一业务领域。由于浙商资产是原方案中收购的主要资产,预估值超过55亿元。因此该公司的整个发行方案将发生重大变化。不过,从目前公告看,其它拟收购资产如信托、期货、人寿等并未剔除,因此预计浙江东方的金融板块相关业务仍会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