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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拟21.86亿收购控股股东资产 提升区域市占率

分享到微信2016-02-03 20:38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杨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宁波热电(600982)2月3日晚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5.85元/股非公开发行2.74亿股,并支付现金3.2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持有的能源集团100%股权;同时通过子公司香港绿能以支付现金约2.62亿元,向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明州控股购买其持有的明州热电40%股权、科丰热电40%股权、长丰热电25%股权和明州生物质25%股权;上述交易金额合计约21.86亿元。同时公司拟5.85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因上交所将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据介绍,能源集团主要从事电力能源项目投资、实业项目投资,目前控股及参股公司共包括7家热电公司,2家发电公司,6家新能源公司和3家其他业务类公司。截至2015年9月末,能源集团总资产27.21亿元,净资产11.02亿元;其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10.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589.00万元和6167.60万元。

  公告显示,明州热电、长丰热电主营业务均为蒸汽、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管网建设服务等其他服务;科丰热电主营业务为热力和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管网建设服务等其他服务;明州生物质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发电建设、生产、经营及管理,电力的销售。

  本次交易前,开投集团持有公司30.24%的股权。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为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开投集团购买其持有的能源集团100%股权,并通过子公司香港绿能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明州控股购买其持有的明州热电40%股权、科丰热电40%股权、长丰热电25%股权明州生物质25%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按照对标的资产的预评估情况,本次交易预计向开投集团发行27,418.43 万股股份购买资产。按照募集资金规模上限计算,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25,641.03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开投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约为39.14%,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公司将通过能源集团和香港绿能合计持有科丰热电98.9312%股权、明州热电100%股权、明州生物质100%股权、长丰热电50%股权。

  公司表示,此次交易将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宁波地区的热力供应能力将大幅提升,覆盖范围也将大幅扩大,在宁波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也将大幅提升。另外宁电新能源、甬慈能源、甬余新能源、明州生物质为新能源行业,涉及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以及充电桩业务,将大幅扩大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司未来在上述领域的业务扩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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