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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剥离部分非核心业务至关联公司

分享到微信2015-12-31 18:37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消除同业竞争

  本报记者 张玉洁

  中证网讯 东软集团(600718)12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公司东软慧聚签订《ERP 业务转让 协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前述两项资产交易对价为5000万元。

  东软集团表示,根据协议约定, 公司将辖下企业解决方案事业部的 SAP ERP、ORACLE ERP 及 INFOR ERP 业务(合 称“ERP 业务”)转让予东软慧聚,交易对价为3000万元;公司与东软慧聚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东软协同办公系统V3.0、东软信息服务集成系统V5.0、东软短信服务系统V2.0、东软协作通讯系统V2.0和东软图像显示控制系统V1.0 等五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予东软慧聚。转让的权利为全部权利,且无任何地域限制,交易对价为2000万元。

  公告显示,东软慧聚为东软控股间接控股子公司,东软控股现持有东软集团4.9494%股 权,东软集团部分董事、监事在东软控股担任董事。东软慧聚为东软集团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东软慧聚主要从事应用软件咨询服务、应用软件运维服务、软硬件产品销售等业务。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8,224.28万元、资产净额5,618.12万元、营业收入12,011.63万元、净利润851.05万元。

  东软集团表示,在东软慧聚挂牌时,东软集团就彻底解决与东软慧聚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做出了相关承诺。根据相关承诺,东软集团与东软慧聚做出了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 ERP 业务非本公司主营业务,目前业务总体经营情况一般。本次业务转让,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加 聚焦核心业务。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本次转让所获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核心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强化核心竞争力。 上述交易完成后,预计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 2,300 万元。 

  东软集团2014年财务数据显示,公司ERP业务资产实现营业收 入 6,467.54 万元,占本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8%,因此对公司盈利贡献有限。通过此次转让,公司可以一方面解决与关联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还可以获得数千万的净利润增长。公司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24%。因此若此次转让顺利实施,公司净利润将明显好转,同时公司也可以将本次转让收入用于拓展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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