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科股份:两股东意见不一 重组终止
中证网讯 天科股份(600378)9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因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对重大资产重组意见不一致,导致该事项无法正常推进。同时,两大股东均建议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公司董事会因而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于2015年9月22日开始复牌。
因公司第二大股东盈投控股筹划有关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1日起停牌,并于9月7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公告显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某环保产业集团(鉴于盈投控股及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框架性协议,按照双方相关保密协议条款,不披露交易对方具体名称),标的资产属于环保类,细分行业为脱硫脱硝行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预计交易金额为35亿—40亿,交易方式为公司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
停牌期间,盈投控股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与有关各方就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协调。截止目前,盈投控股与重组方尚未与重组方签订意向协议。
9月18日,天科股份董事会收到了中国昊华《关于天科股份继续推进资产重组项目的回复函》。中国昊华回函的主要意见如下: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单方股东主导,存在不规范情形,并且中国昊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不知情,故中国昊华不同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建议公司尽快申请复牌交易。
同日,天科股份收到盈投控股《关于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回复》。盈投控股回函称: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产业转型,在未来环保产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盈投控股始终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昊华对重组工作的明确意见对重组工作能否实质性推进至关重要,盈投控股自9月1日至9月16日持续与中国昊华沟通,但中国昊华一直没有对本次重组进行明确回应。直到9月18日,中国昊华最终表态不支持天科股份推进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得不终止。作为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议方,盈投控股因此建议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复牌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科股份7月31日晚间发布中期业绩报告称,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09.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27.80%;营业收入为2.8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11.81%;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较上年同期减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