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子公司拟3.43亿元收购长沙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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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升至8.22%
中证网讯 新华联(000620)7月30日晚间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与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款的《股份转让协议》,华建拟用自筹资金收购新华联石油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的7000万股股份,占长沙银行总股份数的2.56%,交易价格4.90元/股,总交易金额3.43亿元。截至本次交易前,华建已持有长沙银行5.66%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建将持有长沙银行8.22%股份。
本次交易双方新华联石油与华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傅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新华联石油与华建为关联法人。
长沙银行成立于1997年,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沙市财政局持有长沙银行23.85%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近几年来长沙银行加快转型步伐、创新业务模式。在深耕主业、加快转型、倚重民生、多元金融的努力下,长沙银行在全国140多家城商行中各项经营指标排名前列,发展水平和各项结构性指标均已达到银监会确定的优秀银行水平。今年上半年,长沙银行的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0.59%;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99%;每股净资产达5.13元。
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良好的背景下,华建收购长沙银行7000万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加上原有股份,合计持有长沙银行8.22%股份,将分享长沙银行高成长性带来的高收益,获取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时也为上市公司业绩的增长提供了保障,为实现地产加金融提供助力,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规划。(李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