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5年4月30日

申能股份:出资7800万设风电合资公司

分享到微信2015-04-30 19:54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任明杰

  中证网讯 申能股份(600642)4月30日晚间公告称,2015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共同推进横沙东滩和南汇东滩等区域风能资源开发利用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签订《上海申能滩涂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双方在上海市崇明县合资设立上海申能滩涂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横沙东滩等风电项目,横沙东滩一期拟开发装机规模为7万千瓦。

  公告称,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能源公司认缴出资7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滩涂造地公司认缴出资5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及其他新能源、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企业管理,风电场配套设备设施工程的施工、安装检修、租赁,风电场配套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电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业务(发电类)。

  中信证券指出,公司为上海综合能源企业,公司及集团资产涉及上海各类电源及燃气全产业链。公司电力资产包括燃煤发电、燃机发电及风电,燃气资产包括东海油气田及上海市中游管输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拥有上海液化天然气公司55%股权(上游)及上海燃气集团100%股权(下游)。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凭借政府背景、电源优势以及集团燃气业务协同优势,通过介入售电侧,公司有望成为区域能源综合服务商。同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售电侧放开方向明确作为电力产品的生产者,发电企业将产业链延伸至电力产品销售及服务提供将成为趋势,区域发电企业有望通过介入售电侧实现能源服务商角色的转变,匹配以分布式能源、下游用电终端建设以及并购燃气等其他品类能源服务,进而成为区域性综合能源服务商。 

网友评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金融市场
理财导航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