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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北京正谋插足无法律依据

分享到微信2014-08-05 20:29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王荣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上海新梅(600732)8月5日晚间公告,经查阅2014年8月4日的本公司股东名册,未发现以北京正谋名义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公司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北京正谋向上海新梅全体股东征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提出议案的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依据。
    公司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北京正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谋”)的来函,称该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致上海新梅股东倡议书》,呼吁上海新梅实际控制人与举牌方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同时,自同日起,北京正谋正式开始对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授权委托书征集活动。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海新梅于2014年8月4日向北京正谋去函,要求其对是否持有公司股票及其上述授权委托书征集行为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说明,同时,公司也对股东持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法律顾问征询意见。 
    上海新梅称,北京正谋书面回复称其是公司股东,但未告之其具体持股数量;经查阅2014年8月4日的公司股东名册,未发现以北京正谋名义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北京正谋认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采取公开征集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的行为并无禁止性规定;但是上海新梅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北京正谋向上海新梅全体股东征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提出议案的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依据。
   上海新梅最近闹剧连连,原第一大股东兴盛集团不停减持公司股票套现,新进大股东兰州鸿翔上位,并联合其一致行动人以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要求罢免现任董事会的董事长及所有董事。
    而就在双方正酣的时候,北京正谋开始插足,对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授权委托书征集活动。
在此之前,北京正谋因首创聚中小股东之力向低效上市公司维权,并挑头逆袭金宇车城、欣龙控股两公司而受到市场关注。北京正谋日前披露,截至2014年8月1日15点,北京正谋征集到的累计授权所代表的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欣龙控股1.1871%,金宇车城4.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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