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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晋中市出台煤企扶持政策 业绩压力望减轻

分享到微信2014-05-20 21:45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戴小河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永泰能源(600157)5月20日晚间公告,为进一步减轻煤矿及涉煤企业负担,山西省晋中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煤矿及涉煤企业当前困难的意见》,公司所属的山西灵石地区共计11座煤矿企业将享受晋中市相关的扶持政策,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有利影响。

  《意见》中的有关减轻煤矿及涉煤企业负担的主要政策包括:市、县两级煤销公司与煤矿建立原煤收储包销机制,凡煤炭企业生产的热值在3000大卡以上的原煤,由煤销公司按当期市场价格与煤矿约定双方责任和义务,签订煤炭收购包销合同。

  鼓励煤销公司对原煤进行来料加工洗选,增加煤炭附加值,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降低洗煤企业风险。由市经信委会同煤销公司协商制定洗精煤来料加工销售办法。

  晋中晋煤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要加大销售力度,减少中间环节,以核实后的成本为基数,让利煤矿及涉煤企业,货款结算时间根据合同大小,原则上不得超过10-15天,煤炭运输由煤矿企业自主选择。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继续执行缓缴政策,缴费标准相应下调。

  全市煤矿企业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金。各县(区、市)政府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将2013年和2014年已提取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全部退还煤炭企业。

  市、县两级政府留成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向煤炭企业倾斜,重点扶持接替产业的发展。市金融办要积极组织银企对接,协调解决煤矿及涉煤企业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贷款的落实。对2014年煤矿及涉煤企业新增贷款、票据贴现、表外融资、债券融资不低于上年。

  另外,《意见》还要求妥善处理矿区村民搬迁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缓解煤矿资金紧张压力。不得从辖区外购入热值低于4544大卡/千克,灰分超过16%,含硫量超过1%的劣质煤炭。晋中区域内五大电厂及用煤大户,2014年实际使用本市区域煤炭数量不得低于全年用煤总量的80%。

  永泰能源在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地区的11座煤矿预计2014年产量为1000万吨,是唯一的民营上市煤炭企业。业内人士认为,永泰能源今年一季度以来业绩下滑明显,上述政策有望减轻公司的业绩压力。今年1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6亿元,同比下降15.95%,环比下降33.03%;营业成本为9.80亿元,同比下降23.29%,环比下降 43.04%;1季度吨商品煤(含贸易煤)收入为649.46元/吨,吨商品煤成本为375.36元/吨;实现毛利7.16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减少0.23、0.96亿元;毛利率为42.20%,同比、环比分别回升5.53、10.16个百分点,可能与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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