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3年12月13日

华夏幸福:拟发24亿公司债 降低财务成本

分享到微信2013-12-13 21:42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汪珺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华夏幸福12月13日发布公告称,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24亿元)公司固定利率债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

  公司指出,此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同时,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华夏幸福表示,公司负债结构呈现出流动负债比例较高,非流动负债比例较低的特点,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与地产行业预收款项余额较大的运营特点相关。同时,其表示,流动资产变现完全可以满足本息的偿付,而近年来由于大量在建项目处于基建期,公司资产规模迅速增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同时,由于行业特点,高负债率在房地产企业中较为普遍。长期来看,公司盈利能力稳定,具有较强的偿付本息能力。

  公司在公告中透露称,预计公司2013年的销售额为280亿元,预计园区配套住宅及城市地产施工面积1,197万平方米,预计竣工面积284万平方米;今年前三季度,其货币资金存量为100.27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6.46亿元。

  同日,华夏幸福还公告,拟接受香河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香河县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41平方公里。委托区域内可出让建设用地的出地率不低于60%,住宅开发用地比例应不低于委托区域总面积的36%。香河县政府委托公司在委托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九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公共设施建设投资工作、土地整理投资有关工作、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及相关咨询服务等服务。公司将负责投入全部资金全面协助香河县政府进行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并享有相应的收益,保证按时完成所委托各项工作。协议项下委托服务的委托期限为3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公司表示,协议的履行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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