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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对中银证券出具警示函

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银证券及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安徽证监局发现,中银证券在负责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对天海流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核查不充分。

  安徽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条、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周培作为推荐挂牌项目负责人,对挂牌阶段尽职调查工作负有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中银证券、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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