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中泰证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提出反馈意见
中证网讯(记者 赵中昊)8月25日,证监会在官网披露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反馈意见》。证监会指出,中泰证券及相关负责人曾于2017年因新三板做市业务被行政处罚,要求中泰证券“就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进行论证,补充说明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后续整改情况及开展新三板做市业务的合规情况”。
记者梳理证监会官网处罚信息发现,2017年12月4日,证监会下发对新三板挂牌企业上海易所试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所试)及其主办券商中泰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15年7月底,中泰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王磊,安排场外市场部总监郝钢、交易员付强测算易所试股票二级市场筹码分布情况,计算拉升股价需买入的股数。8月5日下午,易所试董事会秘书张万翔在北京中泰证券场外市场部会见王磊、郝钢、付强等人。经双方会谈确定,主要采用中泰证券做市交易在二级市场买入拉抬股价,同时通过易所试公告利好信息、向投资者推荐等其他方式拉抬易所试股价,之后将买入的易所试股票卖回给易所试方面操控或安排的账户。
上述行为致使易所试股价在操纵期间上涨81.68%,同期三板做市指数上涨4.46%。其中,8月5日至8月18日期间,易所试股票收盘价从14.96元上涨至21.90元,上涨幅度达46.39%;8月19日,易所试股票收盘价为27.18元,当天上涨24.11%。操纵前10个交易日(7月23日至8月5日),易所试股票均价为16.21元,股价下跌16.38%,同期三板做市指数下跌0.52%,偏离度为15.86%。
为此,证监会对易所试、中泰证券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易所试实际控制人章源、王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白龙桥、张万翔、郝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付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